导读 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原副经理兼城区粮站原负责人泽拥,在2014年到2021年间,靠着为他人在粮食售卖方面谋取利益,在此期间共收受钱财,74 25万元,被人发现后因受贿罪。
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原副经理兼城区粮站原负责人泽拥,在2014年到2021年间,靠着为他人在粮食售卖方面谋取利益,在此期间共收受钱财,74.25万元,被人发现后因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并处以有期徒刑4年,被抓后责拥在镜头面前哭诉说,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后悔也没有用,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11月10号公众号“廉洁四川”的《案里说》中,姜则用怎样一步步陷入贪腐泥泽的细节全部都梳理了出来,根据栏目的介绍,泽拥,女生于1979年2月,在1995年的时候到白玉县盖玉粮站上班,当时在这个粮站里是最年轻的女职工,后经自己的勤奋努力,从最普通的职工逐渐成为县粮食公司副总经理兼城区粮站的负责人,可以说在工作上是非常得意的。
但在生活中,泽拥因为离婚的关系经常导致入不敷出,每个月的工资只能够支撑日常开销,这种窘迫的生活在面粉供货商李某某和周某某的到来出现了转机,两人提出用提成的形式来回报泽拥,但是希望其要在收购粮食的时候进行关照,从2014年8月5日开始,县粮食公司在两名面板供货商处采购了800件面粉,两人以每件面粉1.5元的单价回报其好处费1200元,在2014年到2020年间,泽拥你每天面粉1.5元到5元不等的单价,先后20次,向两人收取好处费,共3万元。
由于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在2015年的时候,县零售公司急需采购300吨大米,两名供应商决定提高大米的采购单价,并从中收取好处费给泽拥,双方协议决定,每吨大米涨价,280元,同时给好处费,340元在这次事件中,择拥共收到了10.2万元的好处费。标签: 粮站,负责人,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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