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离世无子女 旁系亲属争遗产

诸葛真茜
导读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非常复杂的案件,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突然离职,因其一生未婚,所以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手足,这位老人离世以后留下了一大笔的遗产。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非常复杂的案件,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突然离职,因其一生未婚,所以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手足,这位老人离世以后留下了一大笔的遗产,这笔遗产因为老人没有明确表示要留给谁,所以就成了旁系亲戚们争夺的目标。
参与争夺老人遗产的分别由老人的姑姑,表弟和堂妹,这些人都觉得自己进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是部分的抚养义务,本应该分到全部财产和部分财产,于是就开始了打官司,那这些人到底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吗?法院表示这些人都与去世的老人无直接亲属关系,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于是最后判为遗产归国家所有。
当遗产判归国家所有以后,很大一部分网友都表示不理解,觉得剖析清楚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对此法院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当被继承人去售后,如果留有合法的遗嘱,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而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分别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分别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这些人分别是老人的表弟,堂妹和姑姑,都没有继承权。
有关这些人争夺老人遗产的理由,法院觉得有些牵强,比如帮助老人多次清洁人口造粪口袋,每周帮琪做饭洗衣服,或者帮忙找楼下的房子等,法院认为去世的老人本身有着比较好的经济能力,并且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虽然这些亲戚都有一定程度的抚养,但是亲戚们对老人的照顾属于一般亲戚之间的日常往来,不算属于对老人进行了抚养,所以老人的遗产判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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