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拒养抑郁症女儿被判不准离 违反法律规定

宋婵弘
导读 北京时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一对夫妻选择在女儿抑郁症期间离婚,被法院无情驳回。
北京时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一对夫妻选择在女儿抑郁症期间离婚,被法院无情驳回。
据了解,这对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因为家庭中的种种琐事生气吵架,双方在法庭谈判的过程中均不同意抚养身患抑郁症的孩子,对此,法院认为原告和被告均不同意抚养抑郁症女儿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为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判处涉事男女不得离婚,判决立即生效。
这些案件的发生充分凸显出家庭责任与情感之间的冲突,虽然该男女选择离婚并无过错,但拒绝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违反未成年保护法,提醒所有身为父母的人们,无论婚姻关系如何,都应该主动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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