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称孕期因考核未达标被解聘 非升即走缺乏人性化

林纯聪
导读 近期,南京林业大学再度成为人们所广泛关注的焦点。校内自杀事件余温尚存,该学校再度传来新事件,校内老师表示,在怀孕9个月的时候,由于...

近期,南京林业大学再度成为人们所广泛关注的焦点。校内自杀事件余温尚存,该学校再度传来新事件,校内老师表示,在怀孕9个月的时候,由于三年考核不达标而被学校解聘。

根据我国劳务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去随意解雇员工,事发之后,该女老师以怀孕为由,不同意跟学校解聘,要求申请劳务仲裁,涉事教师虽与该学校签订合同,但在合同期间内解聘学校有违法之疑。

这一切的根源源自于该学校所推出的“非升即走”政策,此政策主要为防止大学生老师摸鱼,更好地挖掘科研人才,但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缺乏人性化,只要不达到学校所规定的标准,就要被解雇。目前涉事女教师赢得了仲裁,可以将合同延续到产假结束,想要与学校有下一份劳务合同,必须拿出一定的科研成果。

就此事件而言,华侨大学的做法确实值得考虑,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情况和实际需求,毕竟教师作为教育的重要人员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社会的栋梁,学校不能仅以科研成果来判断一个教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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