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提离职数月后才获批准 公司赔偿56万

云蕊蕊
导读 北京一女子在提出离职,数月之后才被批准,之后女子要求公司赔偿56万元损失,获得了法院支持。汪女士在2014年就入职了北京一家会计事务所,双方签订的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北京一女子在提出离职,数月之后才被批准,之后女子要求公司赔偿56万元损失,获得了法院支持。汪女士在2014年就入职了北京一家会计事务所,双方签订的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2021年的9月份,汪女士通过微信向公司负责人范某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汪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称,需要找到接替汪女士的人才能够让汪女士离开公司。在此之后,汪女士继续在公司工作,根据汪女士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在提出辞职之后,2021年的10月份到12月份,公司一直都在正常的支付王女士的工资。一直到2021年的12月13日,公司才同意汪女士的辞职申请和汪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汪女士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万元。在此之后,仲裁委决定公司应该向汪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00元。该公司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司是在汪女士提出辞职三个月之后才同意辞职的,已经缺乏了合理性和劳动关系的维系,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支持汪女士的诉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又提起上诉,二审也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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