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期,江苏南通通州的一名女子生前将名下的房产低价过户给了自己的父亲,并且还立下遗嘱表示,所有的遗产也都留给自己的父亲,其丈夫不满对该事件闹到法院。
近期,江苏南通通州的一名女子生前将名下的房产低价过户给了自己的父亲,并且还立下遗嘱表示,所有的遗产也都留给自己的父亲,其丈夫不满对该事件闹到法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调解,通过法庭联合多方力量进行调解,这起特殊的房屋买卖撤销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女子谢某和丈夫张某一共生育有两个女儿,在2021年谢某被诊断出直肠癌,在生病期间,谢某主要住在父亲和弟弟家。并且由自己的父亲和弟弟照料,弟弟还为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谢某在患病期间曾经手写遗嘱明确表示,将所有的金钱财产均交给父亲继承。丈夫张某和两个女儿均不能够享有继承权。
在2023年的4月份,谢某在去世的前一个月和父亲签订了房屋转让契约,以10万元的价格将名下的一套拆迁房屋和车库转让给了父亲,不久之后该房产登记到谢某父亲的名下。谢某去世之后,其丈夫和女儿向法院起诉,认为谢某生前的房屋转让行为已经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认为,虽然说房屋登记在谢某一个人的名下,但是在当时拆迁份额中有小女儿的份额补缴的购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该房屋的转让价格不合理,要求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在法庭的调解之下,谢张两家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并且达成调解协议涉案房产过户给谢某的小女儿,张某家支付15万元的差价,这起纠纷也得到了实质性的化解。标签: 患癌女子,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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