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1月15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1月15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的1月1日起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在调整之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为2260元,三类地区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以及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该按照小时进行计算,并不能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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