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月5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6名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到1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
1月5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6名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到11年8个月不等的刑罚。经过法院的审理查明,在2022年的7月份到8月份期间,李某等6人为了私欲、单独或者共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已经构成强奸罪,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属于两人以上轮奸,犯罪动机比较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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