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据多家媒体报道称,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撤销2023年6月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一审裁定。
据多家媒体报道称,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撤销2023年6月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一审裁定。在2023年的6月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中国红牛关于50年协议的全部诉讼请求。在12月26日,中国红牛公司华彬集团和天丝集团对于新的裁定以及后续的维权计划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从2016年开始,中国红牛就和天丝集团在红牛系列商标纠纷案中存在着争议点,合作期限到底是20年还是50年?中国红牛曾经发布声明称,自身的经营期限是50年,并非只有20年,而天丝集团方面认为,中国红牛的经营期限已经到期,应该被立刻清算。
之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6月份,作出的民事裁定显示通过法院审理认为,50年的协议并不是复合型的合同,也不具有分拆起诉的请求基础,原告中国红牛的诉讼请求,也不具备基本的诉讼法依据。因此裁定该合同不享有合同权利,而且也不附有履行义务,在此之后,中国红牛就一直不服一审裁定坚持起诉,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此次的裁定只是限于一审结论的撤销,并没有对双方对合作协议的争议作出最终的裁决。此次的裁决对于中国红牛来说只是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标签: 红牛案,北京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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