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子酒店内踩空摔倒至瘫痪获赔119万元的案件。冯女士在酒店入住参加活动,在散步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子酒店内踩空摔倒至瘫痪获赔119万元的案件。冯女士在酒店入住参加活动,在散步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颈椎以下瘫痪,造成二级伤残。事情发生之后冯女士住院70多天,冯女士将酒店起诉到了法院,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酒店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该安全隐患和原告跌伤有着直接的关系。原告自身由于没有尽到谨慎安全的义务,最终法院认定决定承担70%的责任,冯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按照原告总损失170余万元计算,酒店方面需要承担119万元的赔偿。
据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的庭长薛翔介绍,冯女士在酒店会议室的墙边走路,由于路上没有路灯,墙边的台阶要高出草地地面38厘米,而台阶下是接近340厘米的地下楼梯。原告在行走的过程中踩空导致跌下楼梯。经过法庭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时原告沿着墙边行走的石板路,没有任何灯光、没有晚上行走的警示标识、没有加装栏杆。被告酒店作为经营性的场所应该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防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以及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的活动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标签: 女子,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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