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奸杀姐妹入狱21年获无罪

甄晶信
导读 在12月20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了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撤销了原来的裁定,宣判周永刚无罪,在案发时周永刚才刚刚18岁,而如今已经53岁。
12月20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了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撤销了原来的裁定,宣判周永刚无罪,在案发时周永刚才刚刚18岁,而如今已经53岁。自己的整个青春都留在了监狱里。据周永刚介绍,在1988年自己和同村的妻子结婚,同年的7月份,妻子的两个堂妹去操场挖草药被人奸杀,当时两人都是十七八岁,周永刚也是第1个发现尸体的人,因此被警方高度怀疑。当时周永刚还劝阻亲属不要上前,要对现场进行保护。警方还向周永刚的岳父表示,其女婿的嫌疑排除不了。
就在案发之后的一个月,周永刚被警方控制之后被判处死缓,一直到2009年的12月份才出狱,实际服刑21年4个月04天,对于案件的侦查阶段,周永刚先是否认,之后又认罪。周永刚认为有罪的供述是自己屈打成招,表示自己在监狱不行的时候就曾经用扫帚扎破了自己的手指,写血书委托狱友带出去交给检察院。后来法院说血书遗失了。在1991年到1992年,周永康和父亲曾经就要求重新申请鉴定,而警方在法庭上称提取的死者分泌物因搬家丢失,父亲为了儿子的申诉一直都在奔波。而妻子也始终相信周永刚没有杀人,独自抚养女儿。周永刚出狱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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