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得6万元货币补贴

姜荣昭
导读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发布了高新区住房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从2023年的10月1日起到2024年的6月30日,在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手住房的都可以享受政府一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发布了高新区住房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从2023年的10月1日起到2024年的6月30日,在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手住房的都可以享受政府一次性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可以获得6万元的货币补贴。此次的补贴范围对于司法处置离婚分割、继承、赠予互换和共有人之间的转让,不列入此次的补贴范围。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是以首次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的购房时间是以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为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将会给予购房完税金额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二手房的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1%的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4万元。此次的实施办法正在明确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购买住房的个人纳入补贴范围,其事业单位的购房将不会被纳入到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买人为两人以上的应当按照共有人数共同提出申请自主协商确定其中一名共有人的账户来接收发放的购房补贴。原则上规定购房人应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之内申请购房补贴,逾期的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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