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通报到单位 江苏仪征仅针对公职人员

包芳慧
导读 在11月15日江苏省仪征市交警大队发布了一则通告,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
11月15日江苏省仪征市交警大队发布了一则通告,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该通告称对于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进行查处,曝光和通报,其中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当事人将会被通报到所在的村庄、社区和单位。在11月18日,仪征市公安局的相关人士表示个人的信息通报到单位只是针对公职人员,在此前的通告中有一些瑕疵,目前已经撤回进行修改。 
仪征市交警大队在11月15日就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将会对电动车的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且在现场还将收集照片监控,抓拍照片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除此之外何时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的,将会被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和单位。由于该通告涉及到一些瑕疵,目前已经撤回进行修改,对于没有佩戴头盔的当事人个人信息通报到单位的权限,仅限于公职人员,非公职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不会被通报到村委会社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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