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9月4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局对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食堂二三楼档口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档口挂羊头卖鸭肉,对于这些商家进行了处罚并且
在9月4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局对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食堂二三楼档口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档口“挂羊头卖鸭肉”,对于这些商家进行了处罚并且没收了,非法所得1.6万元,罚款金额达到了27万元。在9月9日,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已经向该学校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在后期将会走法律程序。执法人员对学校的食堂也将进行全面的整改,内蒙古大学的后勤处工作人员表示整改的情况是需要向宣传部进行问题的,但是学校宣传部并没有对此事作出任何的回应。
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苑食堂2楼3楼1期餐饮档口以及清真餐饮餐厅用鸭肉冒充牛羊肉来烹饪产品,并且还给学生提供了餐饮服务,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享受权益法。构成提供餐饮服务的欺诈行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内蒙古大学需要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将会被视为放弃了此权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对该学校下达处罚决定书。标签: 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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