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3年的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
2023年的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于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支持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法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购房人已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方式,足额支付自筹资金部分的购房首付款的,开发商应该给予签订合同办理备案手续。
海南省要求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房人以及配偶没有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签订合同办理备案之后,可以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公积金局应该对购房人的购房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规定的,将从购房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中提取购房首付款代付给开发商。购房人以及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之后又注销合同备案的,应该在注销合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管理局申请退回已经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标签: 海南拟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