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的居民卢先生表示,自己和朋友在郑州市东明路和顺河路交叉口的饭店用餐,就将车辆停在了一个地面停车场内。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的居民卢先生表示,自己和朋友在郑州市东明路和顺河路交叉口的饭店用餐,就将车辆停在了一个地面停车场内,驶出时却被收了25元的“高价”停车费。自己停车仅仅超过了一个小时还不足61分钟,就被停车场按照两个小时计算,这种收费办法是不合理的。停车场和相关管理部门认为这家停车场是社会经营性的停车场,实行的市场调节价收费符合法律法规,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目前大多数停车场都是一小时计费化零为整进行收费,这已经成为了经营性停车场的规则,不少车主认为这种收费方法是不公平的,停车计费应该更加精准化。

标签: 超时1分钟等于超时1小时, 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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