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费

谈新轮
导读 最近几年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是利用现有的房源和客源收取过高的费用没有兑房屋相关费用进行明码标价,而且还出现多种捆绑消费,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等多项违法行为
最近几年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是利用现有的房源和客源收取过高的费用没有兑房屋相关费用进行明码标价,而且还出现多种捆绑消费,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等多项违法行为,不仅加重了交易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侵害了合法权益。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相关意见,对于二手房的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以及操纵经济服务费等问题制定了相关的要求。
此次的服务意见中规定要对经济服务的内容做到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提供的经济服务应该有基本的服务和延伸,服务综合组成。对于基本的服务房地产经纪人应该促进房屋的交易提供一系列必要的相关服务,包括了房源客源的信息,以及带客户看房和签订房屋交易合同,要帮助客户办理不动产的登记证明等多项服务,对于一些延伸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购房者代办贷款等额外的服务。对于这些额外的服务可以进行单独的提供,经济服务的收费按照成交价,高服务费率低的原则来进行相关的定价服务,应该充分的引导买卖双方都共同承担经济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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