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今年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维权的年会上主题就是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对于提振消费信息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步,为了更好的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息。
在今年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维权的年会上主题就是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对于提振消费信息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步,为了更好的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息,给消费者打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坚决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此次消费者所集中投诉的问题,显示在2023年的2月24日裁判文书网就公布了关于消费贷的高息纠纷,根据此次的裁判文著显示在2018年的1月6日,21岁的尚某和捷信消费金融签订了电子贷款合同,申请的贷款金额为43,000元,贷款期限为54个月,月贷款利率为2%。
而这月利率的2%并不是最终的贷款利率,除此之外捷信消金还收取各项手续费,用时的最终利息达到了40%,在还款了25个月之后,尚某已经还款金额达到了4万多元,由于利息太高,要求进行提前还款,但是被捷信消金予以拒绝,尚某也不再进行还款,捷信消金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要求尚某偿还贷款的本金28,279元,最后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尚某应该偿还捷信消金,贷款本金28,279元,并且从2020年5月2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到2020年的8月19日。标签: 消费者,提前还款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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