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货币市场基金迎新规:不得盲目扩张规模,加强流动性管理,杠杆率上限降至110%(增强抗风险能力)

邵风伊
导读 最近证监会联合了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新规定,此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以及评估条件标准和程序。
最近证监会联合了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新规定,此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以及评估条件标准和程序,对于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可以进行有效的识别,同时对于满足规模大于2,000亿元投资人数5,000万个以上的货币及市场基金将进入重新的评估,还明确了中央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监管要求对于一些增强基金管理人以及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加强重要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
新规对货币以及市场的影响:
该规定已经在2022年的1月14日到2月13日向社会作出了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充分接纳了各方面的建议和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的重新修订,该规定将会从2023年到5月16日开始执行,在接下来证监会将会对各个行业机构进行督促落实新规的实施。
近几年来我国的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整体的规模已经超过了270,000亿元投资者,数量达到了7亿人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目前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其特点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深受广大投资者的喜爱,目前已经成为了公募基金中的重要产品,如果一些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规模较大或者涉及到的投资者比较多,一旦发生风险,那么将会给金融市场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根据辞职信的规定要求货币市场基金持有溢价发行的证券,是指不能够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时对于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的资产净值比例不能够超过15%,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也限制在了90天以内,对于投资组合的杠杆比例上限已经降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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