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进一步细化非居住建筑改建保租房要求

陈振宇
导读 北京近日对非居住建筑改建保租房的要求进行了细化的规定,这次的规定是根据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所发布的新通知所执行。
北京近日对非居住建筑改建保租房的要求进行了细化的规定,这次的规定是根据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所发布的新通知所执行。此次的政策是在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指导方案上进行了修订,对于既有非居住建筑改建保租房所提出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北京市正在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市民和青年人的群体将有更多的租房选择空间。
根据北京市的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会建设保租房40万套改建类的保租房,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对于目前部分居住建筑的层高都在4米2或者4米5。如果具备了局部夹层的可行性,可以对竖向的空间进行合理利用来提升居住的舒适性。不过改建要合规范保障安全,而且能够满足日常生活起居活动的要求才能够进行改建,对于层高在2米2以下的空间不计算面积不得增加建筑面积。同时,通知中要求改建建筑用作保租房期间是不能够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用补缴土地地块,也不变更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保租房使用的,要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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