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144平米以上以及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阮婵亮
导读 8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刚刚出台了支持商品房现房销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于144平米以上的现房销售商品住房将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8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刚刚出台了支持商品房现房销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于144平米以上的现房销售商品住房将不再实施公证摇号。根据通知的要求,为了能够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效率,满足居民的刚性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成都市住建局和成都市司法局已经共同制定了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的相关补充通知,同时还对销售面积进行了明确,继续扩大自行组织销售的范围。
对于建筑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同时还优化了一些没有房的居民家庭认定标准,对于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成都住房限购政策的,而且家庭中在成都并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都可以被认定为无房居民的家庭。对于销售条件需要满足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和完成配建公共服务设施一些因为分期建设没有完成的,应该交给附近可供过度使用的公共管理单位来进行管理。对于购房者和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企业应该陪同购房人或者委托人,查验购买房屋现状的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公共设施,查验的情况要在合同中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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