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经营短租住房,在北京其他区域经营短租住房应符合多项条件,包括:符合社区管理规约;没有管理规约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或者征得本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取得出租屋业主的书面同意等。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宾馆、酒店相比,短租住房并不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登记承租人信息。相对于长租住房,我们不签房屋租赁合同,更不用说登记租赁合同了。有的经营者不接租户,很常见“一人订,多人住”,“张三订,李四住”,“只租,不管”等。房东、运营商、短租网络平台都不知道到底是谁入住了房间,做了什么,管理部门更不知道,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小区居民的正常居住生活,引发大量投诉举报。《通知》对于落实“不炒房,租购并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住房短租问题,脱离城市民宿监管,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而深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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