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起,对现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三大调整。第一,放宽提取条件。取消申请人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住房贷款,无其他有效提取业务”的限制,调整为“申请人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当期贷款未逾期的条件”。
调整后,在本市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或其他有效提取业务,但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职工,可以申请安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账户余额充足的,不影响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或缴纳房租等其他业务。
其次,提高提取频率。将现有多层住宅电梯安装工程正式施工之日起5年内,业主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率由“一次性”调整为“一次性或多次”,且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
调整后,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业主家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低于安装电梯的分摊费用的,可以在五年内继续申请提取此后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业主家庭按照业主分摊的工程费用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缓解业主家庭支付安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经济压力。
最后,简化材料的提取。取消员工提款申请时需要业主家庭安装电梯的实际付款凭证的材料要求。简化材料提取后,如果电梯安装工程正式开工,业主家庭可以按照电梯安装(费用分摊)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大限度地支持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筹集资金尽快安装电梯。此外,业主家庭首次提取后,个人在现有多层住宅安装电梯需要支付的建设费用,需要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免于提交安装电梯协议(费用分摊)。
近年来,老旧小区居民对安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惠民政策也紧随其后。据了解,自2020年2月起,上海实施安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得到广泛认可。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助力这项民心工程,让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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