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首先,浙江省的情况在示范区建设中具有代表性。从规模上来说,浙江的面积和人口都有一定的规模。从地域划分上,浙江“七山一水两田”,行政区划上有2个副省级市、9个地级市、53个县(市),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城市和农村来看,浙江既有城市也有农村,一半的户籍人口在农村。其次,浙江有发展示范区的基础和优势。富裕程度更高,发展平衡性更好,改革创新意识更强。最后,浙江的示范区建设还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浙江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具体来说,《意见》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需要突破创新的重要方向和关键领域,明确了浙江示范区建设的四大战略定位,即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协调发展先行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展示区。
同时,《意见》紧密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明确了六大举措。第一,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巩固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二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三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高质量共享。四是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第五,践行碧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的理念,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第六,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乔峰经验”,营造舒适安全的社会环境。
据《意见》报道,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质量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力争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形成可以及时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为其他地区树立榜样,逐步推广,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与此同时,浙江多年来坚持实施“八五”计划,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现代法治、富民惠民、绿色发展成效显著。通过建设共同繁荣的区域示范,将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和发展优势,形成为全球治理贡献智慧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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