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住建委已制定《北京市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导则规定,宿舍出租屋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并设置管理室、接待室和智能快递箱。同时,指南倡导智能技术的应用,但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特点,促进老年人使用智能产品。
《指引》所称租赁住房,是指在约定期限内由企业整体经营、集中管理,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主要分为住宅租赁住房、宿舍租赁住房和公寓租赁住房三种。其中,居住租赁住房是指面向家庭出租的居住建筑,宿舍租赁住房是面向企业单身职工集中管理的居住建筑,公寓租赁住房是面向本市各类人才集中管理运营的居住建筑。
导则提出,租赁住房居住面积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立面设计风格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单体可以借助立面造型和建筑色彩,增强居住环境的丰富性和可识别性,形成错落有致、尺度宜人的城市景观。不同类型的租赁住房不得在同一建筑单体中混合设计。宿舍型租赁住房和公寓型租赁住房原则上应分开设计。当实际需求混合时,不同类型的租赁住房应严格分区,并符合各自规范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在户型结构上,要尊重市场需求。住宅租赁房源原则上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宿舍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公寓租赁住房原则上由1至2人组成,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所有的房间都不应该安排在地下。
《指南》还对医疗卫生服务、商业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给出了具体指标。如新建居住出租房应配建小型商务服、菜市场、文化设施、户外活动场所、管理服务用房、快递设施、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养老设施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整体建设。对改建的宿舍型租赁住房,只需建设快递设施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文化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
分享的概念在年轻人中非常流行。记者注意到,指南还提出,要践行“小居”理念,按照集约共享、经济高效、安全适用的原则设计公共区域。宿舍型出租屋和公寓型出租屋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带卫生间的管理用房或总服务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的客厅和智能快递箱,还应设置公共洗衣房和公共活动室。
加强科技赋能是新时期住宅建设的特点。该指南倡导在出租屋中应用智能技术,包括人脸识别设备、楼宇安全系统、智能门锁、能源智能监控等。建设智慧社区,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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