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住宅经营释放创业空间 非实体店将受益匪浅

温超中
导读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负责企业登记的工商系统将出台哪些鼓励创新创业的新举措?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婷就商事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负责企业登记的工商系统将出台哪些鼓励创新创业的新举措?

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婷就商事制度改革与网友对话。在谈到鼓励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时,刘玉婷说,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新模式。此外,还将进一步放宽居住登记和居住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条件,实现居住资源释放的方式分为行业和业态。

放宽居住登记条件

以前,企业选择办公地点后,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等一系列手续,面对冗长复杂的手续,企业往往苦不堪言。如今,这一过程将大大简化。

刘玉婷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探索进一步放宽居住登记条件,通过释放居住资源降低营销成本,从而促进大众创业。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商务研究所所长赖阳说,以前企业办理居住登记时,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此外,工商部门还需要审查住宅的合法用途和使用功能。如今,申请人只需提供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大大缩短了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

此外,刘玉婷还透露,各地正在积极研究实施“一地多照”和“一照多址”。据悉,过去企业登记实行“一企一址一证”的政策。即使几个企业的注册主体是同一个法人,也要分别办理执照,无形中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子公司之间也难以形成合力。

对此,赖阳表示,“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可以更有效地释放场地资源,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有利于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集聚发展。

纠结的“住改商”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不再是单纯的“有房住”,将住房改造成营业用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此,刘玉婷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准备探索进一步放宽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

据悉,过去我国对“房转商”设定的门槛比较高,不仅需要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还需要业主和邻居的同意。新《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

房地产专家张大伟表示,住宅商品化有利于提高住宅建筑的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也给其他业主带来便利。但是,住宅商品化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最直观的就是会增加非业主进出小区的次数和频率,给小区带来人身、财产和消防安全风险。此外,还可能导致电梯、停车场等配套资源的短缺。这也是当年国家提高“房改商”门槛的原因之一。

在张大伟看来,目前中国住房短缺,但商业过剩。因此,它是

刘玉婷说,电子商务、无实体店的网上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行业的经营不会造成污染或扰民,从社会反响和实施效果来看,总体上是比较稳定的。因此,国家工商总局对电子商务、设计规划、软件开发等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进一步放宽居住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居住资源的办法。

赖阳表示,电子商务等创新型企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在这个节点对此类企业实施优惠政策,既能促进电子商务和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又能体现政策的选择性和针对性。

但他也表示,一些电商企业虽然不会带来大量人员,但本质上极有可能成为“住改仓”,隐藏的火灾隐患仍需要政府和政策的持续监管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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